您好,我与20年4月为我妈购买重疾险,24年7月我妈确诊子宫内膜癌,属恶性肿瘤。申请理赔过程后,保险公司查到19年4月我妈有住院记录,并诊断为脑梗塞(健康告知中规定脑梗死不能投保),但因为是被人套用我妈医保卡,住院,我和我妈都不知情。现在保险公司以19年住院记录拒赔,我应该怎么办?
1、因为不知情算不算未如实健康告知。
2、19年的住院病例中我妈名字和身份证号都对,但存在其他诸多不实信息(实1子1女,19年病历为1子2女),是否可以主张该病历无效。
3、既然保险公司可以查到19年记录,为何不在20年我投保时告知我不符合投保条件,他是否存在骗保费行为?
4、保险公司现让我去19年医院开具证明说病历不属于我妈,这就等于揭露医院伪造病历和套保行为,这份证明根本不可能出具,属不属于保险公司故意刁难我?
最后,请您为我提提建议,如何证明才能让保险公司顺利理赔?
保险纠纷
2024-09-09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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