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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之前未成年有案底,后来罚金这些都交了,今天又接到派出所的电话,他问我住的地址,我问他我的罚金都交了,为什么还要打电话是有什么事吗?他说我的案底从织金那边传送过来,所以我是重点人物,要打电话确认一下,这有影响吗?

行政纠纷 2024-09-07 13: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罚金和涉案金额没有必然的联系,也不是按照涉案金额的倍数来算的。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综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
    刑法没有明确规定罚金数额标准的,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一千元。对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判处罚金,但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五百元。
    罚金是指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
    罚金属于财产刑的一种,在相关规定中是一种附加刑,没有具体规定罚金的数额,只有原则性的规定。罚金刑的执行有三种情况:
    (1)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分期缴纳。
    (2)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
    采取査封,变卖犯罪分子的财产或扣发工资等。
    (3)如果有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第三十一条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三十六条
    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第五十二条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 你好,这个一般可以沟通解决
  • 需要结合案情和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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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罚金这些都交了,我问他我的罚金都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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