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实践中,对于“轻微伤”和“轻伤”的区分,主要依据的是《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这一标准是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和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公告(2013年第8号)所规定的。
根据该标准,轻伤是指由于各种致伤因素导致的原发性损伤以及由此引起的并发症,这些损伤不会危及生命,但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具体来说,轻伤通常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 肢体损伤:如四肢长骨骨折累及关节或韧带撕脱伤等,这些损伤虽然不致命,但需要较长时间的治疗和康复。
2. 器官损伤:如听器听力损伤或视力损害等,这些损伤可能对患者的日常生活和工作造成一定影响。
3. 其他损伤:如面部软组织非贯通性创伤或牙齿缺失等,这些损伤虽然看似轻微,但也可能对患者的心理和社交生活产生负面影响。
至于轻微伤,它通常指的是那些未达到轻伤标准的损伤,这些损伤对人体健康的影响相对较小,且恢复时间也较短。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伤情鉴定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和医生的专业判断。因此,在进行伤情鉴定时,应选择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和专业的医生进行评估。
此外,无论是轻微伤还是轻伤,都可能涉及到法律责任的问题。如果伤害是由他人的违法行为造成的,受害者有权依法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相应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