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转移方法有:
1、确认转入地是否已接入公积金异地转移续接平台,可通过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查询或咨询相关人员;
2、公积金转移人员已在转移地拥有公积金账户;
3、公积金转让人准备原公积金账户。如果不记得原公积金账户,可以在转出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注册账户或关注相关微信微信官方账号;
4、公积金转让人应携带身份证到转让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办理时,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并填写。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