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的犯罪金额按照被害单位的实际损失予以认定,共同实施职务侵占行为的,共同实施行为对被害单位造成的实际损失为职务侵占罪的数额。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第八十四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第八十四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第八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