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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结果十级,我不想在公司做了。我能得到什么赔偿?

其他 2012-06-21 09:4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4年以上、不足5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全额的80%支付;依此类推每减少1年递减2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10%支付。   对于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工伤人员,用人单位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其工伤医疗费仍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你好,十级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就业、医疗补助金一般在二万八以上,具体看你工资多少。
  • 伤残10级,如果公司给你交了社保,社保基金要支付: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X负伤前的本人月工资; 2、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各地不一样,上海是3个月的上年度的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3、停工留薪期内,每天有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各地不一样,上海是20元/天); 4、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还有外省市就医交通、食宿费(标准各地不一样,上海是150元/天); 5、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6、劳动能力鉴定费; 7、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8、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如果单位没有给你交社保,上述费用全部由单位负担。同时,单位还应该负担你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按月缴纳的社保费;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单位还应当负担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各地不一样,上海是3个月的上年度的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项目大概就是这些,如果你公司不是上海的,建议你去当地的社保部门咨询一下具体的标准。如果跟单位谈不拢,可以去人保局申请劳动仲裁。 参见: 1、《工伤保险条例》 2、《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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