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哥在一建筑公司装模板,在拆的过程中意外突然死亡,经120救护车抢救无效,后来直接送到殡仪馆了,现在还在殡仪馆没有火化。他家上有一个老父亲,下面还有两个12岁左右的小孩。这个应该怎么赔偿处理?

调解 2012-07-02 11:0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什么叫意外死亡,按工伤死亡标准赔偿要50万元以上
  • 按工伤进行索赔
  • 马上搜集相关资料,如在工地上班、工资情况、120救护记录等证据,然后申请工伤认定,再进行调解或仲裁。工亡大约赔偿费用为55至60万左右,谢谢
  • 属于工作伤亡。《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依照《民法通则》第121条的规定,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上述人员实施与职务无关的行为致人损害的,应当由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一般情况下,工伤认定的实效为1年。但是对于超过工伤认定时效的情况,只要不超过《民法通则》规定的两年时效期,职工就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
  • 工亡,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赔偿。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赣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