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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1999年结婚,2001年生有一个儿子,夫妻聚少离多,男的经常在外边,说是赚钱养家。基本上每月都有钱汇入女人的账户,而女人在家带孩子的同时也在打一份工,很辛苦!但是去年,男人说要在西安开一公司,让女人把存款全部打过去,结果最后又说公司赔了,破产了。今年5月男方要求与女方离婚,理由是女方与他人的网络聊天内容,说女方是婚姻关系破裂的过错方,又以如不签字就会伤害女方家人为由胁迫女方签字。最后为避免家人受伤,女方在未与家人商量的情况下在男方所写的离婚协议书上签字离婚。家人6月份知道后大吃一惊,因为女方净身出户了。西安一套房产在男方名下,宝鸡的一套房产在儿子名下,没有存款。请问这样合适吗?如不合适,还有什么方法挽救?因为女方没有稳定的收入,而且到目前为止,男方说没有能力带小孩,要让女方继续抚养,每月给500块钱的抚养费。女方基本上一直住在娘家,两套房产一直出租。

离婚 2012-07-06 11:0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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