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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二月一号开始上班,公司说第一期合同签九个月,合同到期再签一年或者两年,现在我怀孕了公司说不让我上班了,请问我该怎么做?如果现在公司让继续上班那合同到期他们不给签了怎么办?

其他 2012-07-04 12:05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7条、《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4条都有用人单位不得在孕、产、哺三期解除或终止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及降低工资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违法强行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至孩子满周岁之日,且照常支付工资,并要求经济补偿。
  • 情况说的不清楚,建议来电详谈。
  • 用人单位应至少将你的劳动合同延续至孕、产、哺三期结束后,即你孩子满周岁后。如单位拒绝续签,仍视为自动延续,同时不能降低你的劳动报酬,否则,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至孩子满周岁之日,且照常支付工资,并要求经济补偿。同时,还要看单位是否给你缴纳了生育险,否则单位还应承担相关费用。 如需进一步详细咨询,请来电
  • 合同延续至你哺乳期结束终止 鉴于时间有限,恕不能提供详尽咨询,如需更多帮助,可直接致电咨询
  • 用人单位不得在孕、产、哺三期解除或终止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及降低工资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违法强行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至孩子满周岁之日,且照常支付工资,并要求经济补偿。
  • 用人单位不得在孕、产、哺三期解除或终止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及降低工资的规定。
  • 你可以要求公司将合同履行到你哺乳期结束。
  • 你好,怀孕期间不能被辞退的,否则你可以主张赔偿金,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7条、《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4条都有用人单位不得在孕、产、哺三期解除或终止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及降低工资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违法强行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至孩子满周岁之日,且照常支付工资,并要求经济补偿。
  • 你可以要求公司将合同履行到你哺乳期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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