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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年休产假,今年2月份开始重新回公司上班。因原工作部门调到北京,公司一直没有安排新的工作给我。现在我的哺乳假快到期了(8月底),公司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我与公司去年签了新的劳动合同,2011年到期),请问我可以要求什么样的赔偿。我在公司工作了6年半多,公司每半年有一次半年奖。另,这种一次性的赔偿金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其他 2009-08-07 15:0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1、合同期内,公司违法解除劳动的合同的,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补偿年限自你入职之日起算; 2、奖金的发放要看公司的规章制度,通常这些赔偿金都没有扣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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