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08年6月我给同学李某汇去8万合伙做生意(没合同 只有汇款单) 经第三人刘某介绍从山西的煤矿买煤卖到河北的水泥厂 水泥厂答应年底结算 到了12月 我同学去结货款 被告知已经结算给第三人刘某 而刘某说结算给另外一个人没在他手里 并称他去找那人去要 并写下欠条 但是欠条写的很不规范 只有刘某欠李某多少多少钱 也没有还款期限 金额也是用阿拉伯数字写的 之后一直联系不上刘某 而且据我们所知 刘某还欠其他人货款总计17万元 请问这属不属于诈骗 如果算报案时需要提供什么证据 我们与刘某没有合同 但有证人能证明 煤矿和水泥厂也都有发货收货付款的证据

刑事辩护 2009-08-07 16: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