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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是开发商,将部分地皮抵给乙,乙投资盖房,又与丙签订代销协议,丙又与丁签订代销协议。一个月后,丙与丁由于种种原因又签订了终止代销协议。随后,那份丙没有收回丁手中的代销协议,也没有对外做出终止合作的公告。而丁在签订终止协议之后的两年时间里,依旧拿着原先与丙签订的代销合同来销售房子,所卖出的15套房子的合同签章是丁的公司章,并有丁的签字,合同和预付款收据的日期全部都写成了丙和丁签订有效合同的那个日期,而不是实际时间。现在房子的预售证已经下来了,但是买房人手中的与丁签订和收据不被甲、乙、丙认可,预售合同到现在一直办不了。该怎么办?

其他 2012-07-15 18:3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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