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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我不慎被一只狗从后方咬了一口,,当时小腿出现两个窟,并有血流,自行上医院就疹,狗主人同意报医疗费。后来得知,这只狗前已多次咬伤过人,主人同样赔钱,有人建议他管好狗,但始终主人视狗是旺财,并认为狗咬伤只是小事,花二三百元就解决了,我深感愤怒,请问这类情况是否已立法保护受伤者,并对这类主人处以一定的法律惩罚吗?是否喜欢养狗,就要莫视人的安全吗?伤的不只是身体,还担心以后的隐患,更还有心理的阴影,我建议,应该立法修治这种与狗同类的人!

调解 2012-07-16 22:1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饲养或管理的动物造成他人伤害的,由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有证据证明伤害是第三人造成的、或者受害人有过错时,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或是由受害人自己承担责任。 侵权责任法 第十章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第七十八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七十九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条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一条 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八十二条 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三条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八十四条 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害他人生活。 民法明确规定,饲养动物造成他人伤害的饲养人承担赔偿责任,除非饲养人能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除外。所以,如果他没有故意惹你家的狗而被咬伤,你是要负他被咬伤的责任的。 但我觉得你的问题不是狗狗咬伤他怎么办,而是你们两的债怎么结算。很简单,就让他去医院检查,拿出医疗凭证(注意, 要有治疗,如果检查后没有伤害,没有产生治疗费用,那检查费由他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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