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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工作七年多了,公司现在经常不按时发工资,我可以提出辞职吗,可以不可以提出经济补偿!

其他 2012-07-17 15:2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可以的,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 可以,单位拖欠工资,员工可提出辞职,主张所拖欠的工资以及25%补偿金,以及按照工作年限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如需帮助请来电
  • 您好,可以要求您应得的工资。辞职只需提前30日通知单位即可
  • 可以,直接劳动仲裁.
  •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工资是可以要回的,不管什么情况离的职,工资是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必须付的。 象这样的老板,是属于故意拖欠工资行为,直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索要工资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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