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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我们这里的土地被国家征用了,现在国家有这样的政策按1978年国家土地法凡是分有土地的每人可享受国家补助的八万八的货币安置。我爷爷有四个儿子,我家二伯在小时候(他已懂事)被我爷爷过继给我的爷爷的弟弟做儿子(过继时我爷爷的弟弟已经死了),在过继的条约内容上有一条是:我爷爷送给我二伯四分田地(是我祖母半个人的土地)由我二伯根种。 我祖母早已过世而祖母的生老死葬一切都是由我爷爷负责的我二伯什么都没有管,现在国家的政策是我祖母有八万八的货币安置,现在我二伯说他应该享受其中的四万四。我想问下这钱我二伯有权力享受吗?如果有权力享受应该享受多少?

征地补偿 2012-07-23 16:2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你二伯分有土地,则按政策规定以土地的多少参与分配
  • 可以结合当地政策看的,你描述的不是很清楚,建议带上证据材料当面咨询,如果需要贵阳律师帮助,可以联系我
  • 土地征收纠 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未依法经过省级政府、国务院审批的征收,此征收为非法征收,现实中大量存在。对于此类征收,村民可以拒绝交地、拒绝配合,还可联 名控告;当然如果认为征收部门制订的补偿标准高的话,也可以接受。另一类是:依法经过省级以上政府审批的征收。村民遇上这类征收,可以对省级政府的审批文 件提起复议和诉讼;也可以就县级政府的组织实施征地行为提起复议和诉讼;对于补偿标准偏的,可以申请省级以上政府行政裁决。 由于土地征收涉及众多层级,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若有需要,可来电或来所咨询邹伙发律师。
  • 你可以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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