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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老公结婚三年多,现在因为感情破裂离婚,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他贷有五十万元的款,请问贷款有谁来还

离婚 2012-07-21 21:2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如果该笔债务未用于家庭生活,属于个人债务
  • 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你不知情,应由他还,但如果是这钱为你们家庭共同支出,就要共同还
  • 一般来说,只有你老公把贷的这笔钱用于共同生活的话,才是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来说如果他提出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话,他要承担举证责任。
  • 你好,共同财产的确定法律有规定的。 根据婚姻法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离婚时,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既使法院判决了偿还债务的处理方法,你们的债务人仍然可以向你们各方或者双方主张他的债权的,但是当一方承担全部债务后,可以基于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 《婚姻法》NO.19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 应该是你老公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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