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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有个关于农田征收补偿标准的问题想咨询你一下:我们家的农田征收,我爸爸和我妈妈离婚了,但我妈妈的户口还在。后来我爸爸和后妈结婚,后妈还带来了一个儿子。请问我妈妈为什么不能分到补偿费?还有后妈的儿子户口随他妈妈迁进来了,为什么也得不到,而他妈妈却能得到?另外8000元一个人合理么?谢谢

征地补偿 2012-07-22 21:4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不合理。。
  • 你好,我国<土地法>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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