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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在环卫所上班时间被摩托车撞到,摩托车跑了,现在医院手术费要四万,公司只给两万,请问公司是否要全报,她买了保险的

其他 2012-07-23 12:50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可以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出来后可以主张相关赔偿,可以考虑委托律师办理。
  • 按工伤赔偿,你们可以直接找公司。
  • 按工伤赔偿,有社保基金承担,如果你说的“买了保险”是商业险,那么还可以在商业保险这一块获得赔偿
  • 公司先垫,后找社保报销。 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
  • 由社保承担
  • 《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依照《民法通则》第121条的规定,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上述人员实施与职务无关的行为致人损害的,应当由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一般情况下,工伤认定的实效为1年。但是对于超过工伤认定时效的情况,只要不超过《民法通则》规定的两年时效期,职工就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
  • 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待遇。
  • 由社保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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