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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是这样的,在2011年10月2日和10月3日我在酒店办了酒席,但是因为酒店原因造成我宾客食物中毒事件,其中到医院就诊有20多人,(其中由于两人病情严重住院,出院后有医院诊断书是写食物中毒,其他人因为是在门诊所有病例上未注明为食物中毒)另其余人是自行买药治疗,同事故发生的还有6-7家,也是在该酒店举办宴席的,也有多人食物中毒,但大多以协商完毕,现在只剩我一家还未解决,现在我找酒店老板商协解决,但老板一直推脱不予以解决,由于此事情未解决,当时我在酒店办理酒席的钱也一直都未付给酒店,现在我想咨询一下,要是我要起诉酒店,我该以什么条款去起诉,我的诉讼时效是多久,而酒店因为我为付酒席产生的费用,他可以以什么条款起诉我,他的诉讼时效又是多久,要是我起诉酒店,那么我可以得到什么赔偿,而酒店起诉我,我又要付出什么?

其他 2012-07-23 23:1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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