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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工的最低工资应该是多少,

其他 2019-09-11 12:33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各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是不一样的,而且一般一两年左右会调整。你可以上当地人社局网站查询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不包括加班费、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和法定福利待遇。
  • 劳动合同里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是这项条款无效,但是合同有效;还是这份合同是无效合同?对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有仲裁部门或法院确认,但如果合同中只有薪资条款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应该算是部分无效。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 《最低工资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本规定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不同行政区域可以有不同的最低工资标准。
  • 按当地的最低标准计算
  • 经重庆市第三届人民政府第86次常务会决定,从2011年1月1日起,我市各区县(自治县)行政区域内的最低工资标准分别调整为: 一、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等9个区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87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8.7元/小时。 二、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万盛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双桥区、綦江县、潼南县、铜梁县、大足县、荣昌县、璧山县等16个区县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75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7.5元/小时。 三、梁平县、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武隆县、忠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自治县、秀山自治县、酉阳自治县、彭水自治县等15个县(自治县)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71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7.1元/小时。 四、北部新区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87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8.7元/小时。 调整后,重庆市辖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及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均适用。 2008年1月1日起执行的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从2011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 你对照一下适用
  • 按当地的最低标准计算
  • 按当地的最低标准计算
  • 重庆主城区是1050元
  • 你好。2010年全国各地最低工资标准2010年05月14日 星期五 22:11具体调整标准为,广州市执行最高的第一类标准,为1030元/月,增幅为19.8%,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9.9元/小时; 第二类标准为920元/月,增幅为19.5%,执行地区为珠三角地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8.8元/小时; 第三类标准为810元/月,增幅为20.9%,执行地区为汕头、惠州、江门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7.9元/小时; 第四类标准为710元/月,增幅为22.4%,执行地区为韶关、河源、梅州等十二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6.9元/小时; 第五类标准为660元/月,增幅为24.5%,由执行四类市的部分困难县及县级市执行,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6.4元/小时。13.56%。 >>详细 2010年3月1起 最低工资标准厦门调至900元 具体调整标准为:执行第一档标准的为厦门市的思明等6个区,执行第二档标准的有22个县(市、区),执行第三档标准的有28个县(市、区),执行第四档标准的有28个县(市、区)。 同时,全省各地非全日制用工(钟点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进行了调整,分别为9.60元/小时、8.50元/小时、7.50元/小时、6.50元/小时。 >>详细 江苏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各类地区涨幅均超过12% 具体调整标准为,一类地区从850元上调到960元,二类地区从700元上调到790元,三类地区从590元上调到67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从7.2元调整到7.8元,二类地区从5.9元调整到6.4元,三类地区从5.0元调整到5.4元。一类、二类、三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较调整前增长了12.95%、12.86%、13.56%。 >>详细 南京市区最低工资标准涨到960元 2月1日起,南京市区最低工资标准从现在的850元上调到960元,高淳、溧水两县从700元上调到790元。>>详细 东莞:最低工资由770元调至900元~1000元 2月1日起,南京市区最低工资标准从现在的850元上调到960元,高淳、溧水两县从700元上调到790元。>>详细 自2008年东莞市将最低工资标准从690元调至770元至今,已近2年没有调整过最低工资标准,这也是造成近年来东莞招工难的主要原因。对此,市政协委员杨富寿建议,将最低工资标准由目前的770元调至900元~1000元。>>详细 四川2010年最低工资标准或春节后上调 据悉,2007年四川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为450元、550元、650元3档。相关专家认为,按照江苏此次调整幅度,四川省的最低工资也有望上调100元左右。>>详细 吉林企业最低工资标准5月1日出台 抓8件民生实事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骆德春接受本网记者采访时透露,今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重点抓8件民生实事,其中一项就是提高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我省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将于5月1日出台。 >>详细 北京最低工资标准拟上调10% 最早4月1日起执行 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在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每小时不低于4.6元、每月不低于800元的基础上,今年本市拟参照社会平均工资增长比例,将最低工资标准上调10%左右。>>详细 常州市2010年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常州市对2010年度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常州市市区(含武进区)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省定一类标准960元/月金坛市、溧阳市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省定二类标准790元/月。>>详细 云南省拟上调2010年最低工资标准幅度还未确定 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云南省计划于今年6月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但调整幅度目前尚未确定。 >>详细 全国最低标准可以在中国劳动咨询网标准数据中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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