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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0年7月9日入职**有限公司,今在领导找我谈话,说是厂里生产效益不好,公司要裁员,我就是其中的一员,他通知我到下个月的9月1日就完全解除劳动合同。我现在每月工资是:2600元。能否帮我算一下应赔偿多少金额?

其他 2012-07-26 19:28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与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因此你可获得二个半月的经济补偿。
  • 合法裁员2.5个月工资,违法裁员5个月工资。
  • 你好,按照工龄来补偿,你的补偿金是两个半月的工资。
  •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与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因此你可获得二个半月的经济补偿。
  • 二个半月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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