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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协议给一方的房子要卖,另一方是否可以有优先权?

离婚 2012-07-27 21:25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你好,没有这个规定的。
  • 你好,法律无此规定。
  • 没有。
  • 没有此规定。
  • 如果房子你们还有共有权的话,可能具有优先权,否则,没有。
  • 无此法律规定
  • 离婚以后你们就是无任何法律上的关系了,优先从何而来呢
  • 离婚以后你们就是无任何法律上的关系了,优先从何而来呢
  • 你好:没有这个规定啊
  • 无此法律规定
  • 属于共有财产。有优先权。《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事实上土地证办理流程。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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