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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劳动合同属于工亡吗

其他 2012-07-30 18:31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关于你的问题,还需要经过进一步详细了解情况,调查与核实相关证据、事实后,才好分析。 可以来电咨询或预约面谈,帮你研究一个可行方案,以确保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 建议你把具体受伤的时间、地点都说清楚,便于律师解答。
  • 可以。。。
  • 要看具体什么情况,是否能够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详情可进行电话交流或一对一咨询。
  • 是否是工伤要根据具体事实来认定。
  • 你好,第二十二条 工人职员因工死亡时或因工残废退职后死亡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甲款的规定,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发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3个月作为丧葬费,并按下列规定,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25%;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40%;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50%。此项抚恤费付至受供养者失去受供养的条件时止(供养条件见第十一章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工人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乙款的规定,除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2个月作为丧葬补助费外,并按下列规定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一次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第二十四条 工人职员因工死亡或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其供养直系亲属具有工作能力而该企业需人工作时,行政方面或资方应尽先录用;受其供养的子、女、弟、妹有入该企业所办学校就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全家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在实行劳动保险的企业内工作,其共同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丧葬补助费应由其中一人领取,不得重领。
  • 要看具体什么情况,是否能够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详情可进行电话交流或一对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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