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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7月30日13时左右我在设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由南至西左转弯行驶被由北至南直行车辆大约以每小时70公里以上的速度撞到右侧后门(本区内限速每小时40公里)我还没有到十字路口的中心点就进行左转弯了~交警说我是全责我说对方超速了~警察说:“你拿4000块钱来我拿到沈阳去给你鉴定鉴定结果如果是他超速你就不是全责了是主要责任,对方是次要责任但这4000块钱鉴定费依然要你承担”。我想请问好心的权威的律师们帮忙解答一下这合理吗?

其他 2012-07-31 18:5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车辆刮蹭怎么定责任? (一)同向刮蹭交通事故 1、一方在变更车道过程中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变更车道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2、一方超越另一方过程中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另一方在本车道内正常行驶的,车速较快的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3、一方超宽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另一方在超越过程中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超宽方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另一方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4、一方超宽并在与另一方并行或者超越另一方过程中形成的刮擦交通事故,超宽一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5、一方在车道内停车,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停车一方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的,另一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6、一方在车道内停车,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停车一方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的,双方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 (二)对向刮蹭交通事故 1、一方骑压中心线行驶或驶入对向车道形成的对向刮擦交通事故,该方承担全部责任; 2、一方超宽,对方在本车道内行驶形成的对向刮擦交通事故,超宽的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3、双方均在本车道内行驶形成的对向刮擦交通事故,双方承担同等责任。
  • 绿灯亮时,转弯车没有让行直行车的,均未转弯车全责;从你描述的情形交警认定基本合理。
  • (一)同向刮蹭交通事故 1、一方在变更车道过程中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变更车道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2、一方超越另一方过程中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另一方在本车道内正常行驶的,车速较快的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3、一方超宽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另一方在超越过程中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超宽方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另一方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4、一方超宽并在与另一方并行或者超越另一方过程中形成的刮擦交通事故,超宽一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5、一方在车道内停车,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停车一方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的,另一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6、一方在车道内停车,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停车一方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的,双方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 (二)对向刮蹭交通事故 1、一方骑压中心线行驶或驶入对向车道形成的对向刮擦交通事故,该方承担全部责任; 2、一方超宽,对方在本车道内行驶形成的对向刮擦交通事故,超宽的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3、双方均在本车道内行驶形成的对向刮擦交通事故,双方承担同等责任。
  • 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可以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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