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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爸爸妈妈和爷爷奶奶共同出资买的,当时没有办房产证,购房合同是爷爷签的,共同居住了几年后,说可以办房产证了,当时说办爸爸的名字,可就在办证期间,爸爸意外去世,爷爷坚持办自己的名字,考虑到爷爷身体状况,当务之及就办了爷爷的名字,爷爷还有三个女儿,爸妈就我和妹妹两个女儿,妹妹还未成年,请问这个房子到底归谁?

诉讼 2012-08-02 15:5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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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房产将进行法定继承,你好,法定继承也就是按照国家法律的相关规定来继承的一种形式。我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了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称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2、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3、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4、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5、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你和你妈你妹妹将对你父亲的遗产进行代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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