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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民办幼儿园做了三年教师,可以要求雇主给我交社保吗?

争议解决 2012-08-14 16:34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你好,属于单位的法定业务。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去投诉。
  • 你好:我擅长办理此类案件,建议来电细谈,帮你具体分析
  • 应该交的,法定的义务。
  • 可以。。。
  • 应该交的,法定的义务。
  • 当然可以,你是他们的员工,他们有义务为你缴社保,这是法定义务.
  • 当然可以,你是他们的员工,他们有义务为你缴社保,这是法定义务.
  • 你好,应该交的,法定的义务。
  • 可以。劳动法规定: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只要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就应该参加社会保险。上述企业关于缓缴半年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应该予以补交。1、用人单位如果不为职工交纳保险,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职工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两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3、经济补偿金与经济赔偿金的起算时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97条的规定,计算的起始时间应当自2008年1月1日起开始计算。 4、劳动合同法规定,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问题,原劳动法有规定的,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前,按照原劳动法的规定办理。
  • 当然可以,你是他们的员工,他们有义务为你缴社保,这是法定义务.
  • 可以。劳动法规定: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只要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就应该参加社会保险。上述企业关于缓缴半年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应该予以补交。1、用人单位如果不为职工交纳保险,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职工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两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3、经济补偿金与经济赔偿金的起算时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97条的规定,计算的起始时间应当自2008年1月1日起开始计算。 4、劳动合同法规定,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问题,原劳动法有规定的,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前,按照原劳动法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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