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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房产原先是夫妻共有的,现在离婚了,离婚协议上写明房产归女方,协议由民政局盖章的。但是该房产的房产证(房产证上男女双方的名字都在的很早就遗失了),一直没补办,现在又联系不到男方,女方应该怎么办?该房产的过户是不是没法办了?

离婚 2009-08-11 13:3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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