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于7月6日休完产假到公司上班,上班三周后因孩子需要照顾提出离职,人事答应第二天结算工资,当天晚上我提出“年假怎么处理”以短信形式问他,结果第二天,人事通知我今天不能办离职。在我耐心等待了四天后,人事给我了三份处理意见,让我在上面签字,总共对我处罚4495元钱。我拒绝签字,并把相关资料留下,人事主管上来实施抢夺未果,随后,公司工会主席通知我说因为我的工作不作为被开除。我每月工资仅有2550元,职务是行政主管。

其他 2009-08-12 08:4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达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