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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一个朋友借钱10万,为期一个月,他说要我到时候还12万,多出的2万作为利息。请问这样算高利贷吗?

其他 2012-08-09 23:20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算是高利贷,你最多只需要承担银行同期四倍利息
  • 你好! 如果你不答应朋友的要求就不能从你的这位朋友处借到10万元钱。是这样的情况吗?我有个预感,你从朋友处借到手的钱只有8万元,两万元利息已经被你朋友扣除,一个月后你还钱时还是要还10万元给你朋友的,你的这位朋友也有规避法律的办法。
  • 你好,应该是的,但你们可协商处理。
  • 看你们当时如何协商的,但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否则超过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 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 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目前,银行短期贷款利率是5.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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