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07年入职工作,签订了3年合同到期后,又签订了2年合同。现在公司未缴纳社保,我想申请缴纳社保病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申请赔偿金么? 公司入职表上没有公章,我的工作电子文档可以证明自己的曾经的工作情况么?或者公司从08年给我们缴纳的商业保险花名册可以做为我在职的证明么?

其他 2012-08-09 13:08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单位违法,可收集证据,申请仲裁,依法要求赔偿,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
  • 您好,1.可以要求补缴社保;2.可以作为证据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详细情况,可以来所咨询
  • 您好,1.可以要求补缴社保;2.可以作为证据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 您好,1.可以要求补缴社保;2.可以作为证据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 你好,可以要求补交社保,如自己辞职没有赔偿。
  • 您好,1.可以要求补缴社保;2.可以作为证据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 应上社会保险,应签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未签署劳动合同,应支付你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如已具备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还可要求单位支付未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赔偿金,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法律依据请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 2、用人单位未上社保可要求补缴,若以此为由与用人单位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可依法要求给予经济补偿。法律依据请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38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6条(因户籍问题等原因社保中心不同意补缴的可要求给予经济补偿)。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7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