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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了一套沿街门面房做经营使用,可是在合同期内政府要修马路需要拆迁,。房东和拆迁办都说对我的装修不做任何补偿,【但是给房东补偿了】偶的请问他们这样做合理吗?我的装修应该找谁补偿呢?

争议解决 2008-05-03 21:4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当时的租赁合同没约定吗?对于你租赁房子的装修,拆迁办应当给予适当补偿,但补偿人应当是你的房东。 但向你这种情况一般应当得到适当补偿,你和房东协商一下。如果协商不成,看你们的租赁合同是怎么制定的,应该你的主张会得到支持。
  • 找房东和拆迁人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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