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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租了一家店面做餐饮,签了3年的合同,房租每半年一交。合同写如不续租要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我9月1号房子才到期,应该是8月1号通知房东,但是我是8月4号才通知了房东。这样算违约么?我和房东签了3年的合同,但是现在租了半年就不想续租了。正在进行转让,这样可以么?算违约么?租房的时候房东把冰箱、灶台、桌椅、保洁柜等东西都抵押给我们了我们也交过押金了,但是过了不久他将这些东西都出售了,而且是已经出售完了才告诉我们的,跟我们说别人第二天会过来拿东西,只给我们一天时间准备新的冰箱等物品。房东这种行为算违约么?我们可以要求赔偿么?第一次出售了冰箱、第二次出售了保洁柜等物品、第三次出售了桌椅、第四次出售了切肉机。这些都是抵押给我们的。都是出售以后才通知我们,只给我们一天时间准备。合同上说违约方要向对方付5000元。如果他这种行为属于违约,那违约金应该给我们多少?是2W还是5000?

其他 2012-08-13 15:3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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