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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河西小二楼拆迁户,2009年10月7日动迁,我们签的是原地回迁,2012年10月6日到期给房。现在叁年合同期已到,原地回迁房还没有盖。他又要延期贰年,延期期间给双倍房租(2000)元,或是迁到5公里以外,我们不同意他的提议,现在合同就要到期,我们该怎样维权。

征地补偿 2012-08-13 11:07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律师为您维权
  • 可以追究对方违约责任,要求对方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
  •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若有需要,可来电或来所咨询邹伙发律师。
  • 如果确实房屋还没有盖好,你不同意迁往其他地方,延期支付双倍房租是可以的。
  • 如果你不同意变更安置地点,拆迁人支付双倍临时安置费符合合同约定,也符合相关规定。
  • 追究对方违约责任,要求赔偿损失,并履行合同义务
  • 委托律师为您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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