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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与电动车相撞,电瓶车车主擦伤,双方车都有损,事故责任书已出。机动车负全责,负责方车辆修理费用,电瓶车车主看病费用,电瓶车车主误工费用。 双方车辆已修理完毕,电瓶车车主前期看病挂号拍片等费用都有机动车出的。电瓶车车主仅仅擦伤。事故已经过去近2个月,电瓶车车主迟迟不出示误工证明。想额外要精神损失费等。 机动车能否单方面去保险公司报销车辆维修的费用?医疗票据在机动车车主手里。宁可这钱不报了。 如果能报维修费用的话。事后电瓶车车主又拿出误工证明要求赔付怎么办?

其他 2012-08-14 21:5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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