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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北京人,在外地工作的时候,我的一位同事跟他妻子离婚了,自己一个人带着孩子,生活很困难,我跟妻子决定领养同事的孩子,请问我在北京应该怎样为收养的孩子办理户口?谢谢!

妇女儿童权益 2009-08-12 14:2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收养人必须符合以下的条件: 1.收养人无子女;2.夫妻经区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一方患绝对不孕不育症,年龄均满30周岁,收养子女需确立收养关系5年以上;3.收养人需有稳定的生活来源、合法固定的住所;4.确立收养关系以办理《收养证》或办理收养公证时间为准。 北京市收养子女在京入户条件有3条:   1.收养人应年满30周岁,与收养人确立收养关系5年以上;   2.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3.子女被收养后,其亲生父母不能申请投靠已被别人收养的子女在京入户。   在符合上述3个条件后,收养人就可以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领养子女的入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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