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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输入您的问题内容,问题说明越详细,回答也会越准确!2012年8月11日下午5.30分左右,控告人在春雨楼老屋公共天井打扫卫生并冲洗天井(天井水一向途径被控告人住所排至屋外),被控告人看见后随即用极其难听的语言对控告人破口大骂,后来还骂控告人是嫁出去的人、泼出去的水,不准回来住。随后立即转身回到其住处手提近桶臭人尿分二次公然从头到脚淋遍了控告人全身上下,控告人本能的用手去档,以致控告人左手软组织挫伤,然而被控告再次提起尿桶向控告人身上砸去,被控告人的母亲、其妻子、小儿媳三人随即冲上来围攻控告人,被控告人XXX拿起尿桶中的竹耳殴打控告人,然而被控告人XXX又从其家里拿来一米多长大5公分左右木棍向控告人打来,幸得邻居青年夺走了该木棍控告人才免遭于难,直至管理区干部XXX、XXX闻讯赶到现场,被控告人才罢手。后经控告人报案,18时左右湖寮派出所同志赶来后看到和闻到控告人满身臭尿味道和伤情情况后便叫控告人回去洗澡并保存好衣服后再来录口供。

刑事辩护 2012-08-17 21:1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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