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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单位签订了一年的合同。合同中约定基本工资是1500元。另外500元是完成一定任务才有的报酬。过了两个月后单位就开始拖欠我的劳动报酬了,我按时完成任务单位就是不给我钱。我跟单位协商无果。现在我想辞职,请问我要提前多久提出离职,拖欠的劳动报酬怎么办?

其他 2009-08-12 22:4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们有劳动合同,你应该提前一个月向单位提出辞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0条第2款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发放支付令。《劳动合同法》第85条还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另外,劳动者还可以依法提起劳动仲裁和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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