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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前我抱着外孙过马路时遭遇了车祸,被造事车辆的左前轮从我的双脚压过,造成左足拇趾骨折,右足拇趾外伤。到医院处置后,院方要求我住院观察治疗。因我家的特殊原因,征求医生的同意回家观察休养,【我本人是从事医务工作的】。现在我几乎是靠家人的照顾,但可以坐在床上抱抱外孙。女儿请了事假照顾我,我已退休一年多。交警到家做笔录时告诉我,肇事方负全责。但因我没有住院,所以在索赔时可能会有点吃亏。第一我已退休。第二没住院不存在陪护问题。第三不存在误工问题。至此对方只负责我的医疗费。请问我有必要马上到医院住院吗?请您帮我出出主意吧!

离婚 2012-08-21 20:2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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