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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1997年和爸妈一起居住房屋被征收当时分房紧张后来我以个人名义买了一块地新建了一栋房子于2001年办理了建房证可是现在征收居然不给我们安置因为1997年我还是一个人现在我结婚了他们只给房屋补偿不给我们一家人安置

征地补偿 2012-08-21 21:53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 根据当地的拆迁公告规定的补偿标准进行,如果觉得补偿金额和补偿方式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起诉维权。
  • 据拆迁公告
  • 按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处理。
  • 可以投诉。
  •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若有需要,可来电或来所咨询邹伙发律师。
  • 根据拆迁公告,具体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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