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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贵州的,98年和湖南女友结婚,2000年生下双胞胎就去世了,孩子一直在她娘家生活,因为我这边没有能力抚养,他们那边也非常想收养,就是不知道怎样办手续

离婚 2012-08-24 10: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这边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书。   2、应当提交与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协议。   3、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其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送养人有特殊困难的证明。   4、因丧偶或者一方下落不明由单方送养的,还应当提交配偶死亡或者下落不明的证明。   5、子女由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收养的,还应当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或者经过公证的与收养人有亲属关系的证明。   6、收养人与送养人双方签定“收养协议书”。   7、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二寸单身、合影证件照各二张。   8、被收养人是残疾儿童的,应提交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该儿童的残疾证明。   9、生父母送养子女,必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可以单方送养。 收养关系当事人向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时,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有收养协议的要提交收养协议,收养人还应提供身份证明、户籍证明以及健康等其他情况的证明。办理登记的民政机关经审查后,对证件齐全,符合收养实质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收养证书。
  • 你好!去民政局办理手续即可。
  • 咨询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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