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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三个小孩的祖父,儿子因病去世,儿媳妇欲改嫁,欲带走小孙女,留下两个小孙子,并索要小孙女的抚养费,我不愿给,而我欲抚养三个小孩而不向对方索要抚养费,能否打羸官司.

离婚 2020-05-08 18:06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由另一方承担抚养义务
  • 20岁了还能向父母要抚养费吗?   20岁从我国法律上看已经是成年了,原则上没有权利再向父母索要抚养费,但那也有特殊情况。下面法律快车的编辑将为您具体介绍。   1、原则期限:   根据子女成年的含义,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停止给付抚育费。也就是16周岁以下,父母必须支付抚养费,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视情况给付,18周岁以上就不再给付。   2、特殊期限:   一些特殊情况下虽然子女成年,但如果父母有经济负担能力,仍要负担其抚养费,其停止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   (3)成年子女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如果有上述特殊情况之一的子女,有负担能力的父母仍要负担抚养费,这也是为了合理维护子女的利益。毕竟现实生活中孩子18岁才刚上大学,正是需要钱的时候,如果孩子父母是在孩子小时候离婚,按当时生活水平确定的抚养费不可能满足大学学习生活的需要。再如一些特殊的孩子,身体残疾或者自闭症,可能一生都无法独立生活,这种情况更不能因为其成年就终止支付抚养费,这也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 抚养费起诉书的内存包括: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子女18周岁以后所需的教育费等必要费用安排务。
    未成年子女大病、大额学校赞助费等大额支出安排。
    抚养费(不含大额医疗费及大额教育费)金额和支付方式。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
  • 几年前父亲死亡后,留下一女一直由姑姑、在叔叔家免费抚养着,现在她母亲已改家并生下一儿,做叔叔的跟做姑姑的有义务抚养吗
  • 法律上你无权利抚养,儿媳也无权向你索要抚养费
  • 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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