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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离婚的话房产证上面写的双方的名字应该怎么分

离婚 2022-11-20 15: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产证上是夫妻双方的名字,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分割。一般来说可以将房屋归一方所有,然后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屋的,可以拍卖房屋,然后分割拍卖款。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房产证上是女方名字,夫妻首先可以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前提是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房产;如果房产是女方的个人房产,登记在女方名下,那么房产在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归女方个人所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房产证写女方名字,离婚时的分配办法:
    1、房产证是女方名字且房产由女方付的全款,那么该房产属于女方个人财产,不参与离婚共同财产分配。
    2、房产证是女方名字,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则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房产归女方,女方根据房产实际情况补偿男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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