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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用1楼危险房屋(空心砖,预制板,小梁建筑已30年)堆积油漆,不幸失火 烧坏墙壁,楼板,房主要求赔偿1,2楼整套房屋价值的损失。房屋鉴定:年代久远,房屋失火所致,属D级危房,建议撤除重建。D级房屋不可使用,请问我该不该赔偿房屋全部价值?

其他 2013-08-10 23:2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不适宜租住的危房,按照公安部租赁房屋管理办法的规定,你们之间的租赁合同应属无效合同。也就是说你失火是导致侵权损失的直接原因,但房主提供不适宜租住的房屋也有过错。可以减轻你的赔付责任。
  • 不适宜租住的危房,按照公安部租赁房屋管理办法的规定,你们之间的租赁合同应属无效合同。也就是说你失火是导致侵权损失的直接原因,但房主提供不适宜租住的房屋也有过错。可以减轻你的赔付责任。
  • 危房与失火互为因果,很大程度上可以减轻你的赔偿责任。
  • 应该赔偿,但是火灾不是造成房屋全损的唯一原因,可以提出合理的抗辩。 满意请按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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