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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2日我对象和中介及房主的代理人签了份三方合同,房屋面积写的是74.4平米,又用括号标明了以房产证为准,房屋总价50万,未写单价,我们付了房屋的定金8000元,合同注明此款冲抵首付款,约定9月1日前付首付。 当时房主在外地未见到房产证,中介说打电话确认过了。 8月20日房主和他的代理人去办了委托公证。 8月26日我们准备去付首付时要到了房产证发现面积是73.34平米,找来了代理人要求降价,对方不同意,后来我们互相都不想交易了,但没有书面协议。下午我们去找中介时,中介说对方还想交易或告我们违约,我们要和房主联系但中介不肯。后来中介说要么继续交易只收1000元的中介费,要么中止合同要扣我们3000元中介费。 今天8月28日,我对象打电话过去想退回5000元钱时,对方又说我们在搜房网上举报他们,让我们解决了才会退钱。 我想问问8000元应该全退我们吗?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其他 2012-08-28 15:3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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