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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说这个月发,但是心里还是惦记着,因为毕竟不在这家公司上班了,而且工资都是广州那边来打到卡上面的,我想问下,如果她不发工资怎么办?

调解 2012-09-02 23:50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可以仲裁解决
  • 劳动纠纷涉及的赔偿比较多,具体有以下几项: 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2、没有交社保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或者以现金补偿; 3、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也就是赔偿金; 4、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是合法解除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5、加班没有支付加班费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 6、未休年休假、法定节假日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三倍工资; 7、收取押金、证件是违法的,用人单位必须返还。
  • 你好 【拖欠工资 拒付加班费 经济补偿 加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合同法》第3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这—规定明确了企业必须及时足额向员工发放工资,以及员工可以通过支付令索取拖欠工资。劳动报酬,也即劳动工资,是指企业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员工的劳动报酬,—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作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是员工生活的主要来源。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除了企业确因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或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并征得本企业工会同意这两种情形下可以延期支付工资外,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
  • 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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