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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结婚3年多了,但因为没有小孩,所以她父母要求离婚。我们刚开始就在打工一年,没什么钱。但是第二年我们经营着一个店子,店子是他的名字,我们这两年赚的钱,都给他父母拿起,都用的是他父母的名字。我想知道,如果离婚我能分到属于我的财产吗?

离婚 2012-08-30 21:12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如果是婚后的共同财产,原则上应该平等分割,一人一半.房屋可以登记为共有,分割租金,也可以买掉分割现金,也可以归一方所有,由所有者补偿另一方金钱,具体补偿方式:(房价-所欠贷款及利息)÷2.孩子应随一个人生活,另一方给生活费、教育费!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 第二十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二十一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你能分得你们婚后取得的财产。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可以,你们婚内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有权分割。
  • 可以,你们婚内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能够取得!可以加我Q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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