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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去年7月份在村卫生室发生医疗事故,市医监会鉴定一级甲负主要责任。我不服向省医鉴会提起再次鉴定,至今年6月终止鉴定(原因是患者家属材料没交)这样能按市医鉴会结论处理吗?没有交材料原因是院方与患者家属协商处理。 在上诉省医鉴会后医疗机构与患者家属协议处理21.8万元,之后卫生院起诉我,向我追偿余款(保险公司保付7.5万元)院方说7.5万元是我个人的,要我全额赔尝。 有合同按合同处理吗? 没有合同怎么办? 现在乡医换证,卫生院按市医鉴会结论上报,合不合理?

其他 2009-08-16 10:1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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