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2007年9月我协议离婚。孩子协议归我.10月前夫找到我,给我很好的承诺我又回到河南和他一起生活。然后我们去公证处公证孩子抚养权给他。从2007年10月到现在我和前夫和孩子都在一起生活,孩子也一直是我带的。这几天他突然要把孩子送个他父母养,并且要我走,从此不见孩子。我承受不了,打算带孩子偷偷离开,到一个他找不到我的地方。请问我这样做会构成犯罪吗?最坏的结果是什么呢?我会被判刑吗/?我算拐带儿童吗?他去报案会在全国通缉我吗?最坏的结果是什么。我不可能要回抚养权了。

行政诉讼 2009-08-15 12:3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1、我这样做会构成犯罪吗?——不会!~ 2、最坏的结果是什么呢?——孩子被他要回去! 3、我会被判刑吗/?——一般不会! 4、我算拐带儿童吗?——不是! 5、他去报案会在全国通缉我吗?——不会! ——建议:在带走孩子之后,可以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归你,法院一般会支持的!但前提是起诉期间不能让他把孩子偷回去! ——满意请采纳!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