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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在公司被扭伤,说超过24小时为报工伤,按百分之六十算工资,但我的脚有三月还未好而且严重了,按深圳劳动法能得到赔偿

其他 2012-09-03 20:5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 1、公司说法无依据。2、您可以到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依据鉴定结果享受工伤保险待遇;3、工伤期间的工资是不变的。
  • 三步走:一申请工伤认定;二伤残等级鉴定;三享受工伤待遇。
  • 公司不申请工伤认定,你自己可以去申请,若属于工伤就可以要求按工伤赔偿。具体电话咨询。
  • 1, 工作中发生的伤害,是工伤。 具体可以先申请工认认定,再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赔偿。根据当地标准和实际应赔: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一次性伤残补助。辞职或解除合同的,还要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 要等伤情稳定后就可以做工伤级别鉴定。 如果单位为你缴纳了工伤保险,该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有为你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工伤保险赔偿,由单位全额赔偿。 3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工伤期间的工资应按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发放。
  • 做工伤认定以及劳动能力鉴定,按照级别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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