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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一名乘务员,于09年3月16日在车上工作时摔伤,是腰部横突骨折。已鉴定为工伤并为十级伤殘。在六月份感觉好点就上班了,但是腰一直弯不下去。最近阴雨连绵,感觉非常不适,用手一压还有疼痛感。请问我还可以申请工伤的后续治疗吗,该怎么办好呢?因为我已经上了两个月的班,我怕公司为难我,毕竟是打工的嘛。再说我看见劳动能力鉴定上已注明我7月11日停止治疗。请帮帮我,谢谢!

其他 2009-08-16 09:5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工伤复发,可以重新要求治疗,并享受治疗期间的待遇。
  • 复发可以再治疗。
  • 旧伤复发及评定伤残等级后是否需要继续治疗的鉴定(由市鉴定办办理后,送工伤保险处或相关社保管理处、管理站备案)   (一)申请人需提交的资料:被鉴定人原鉴定结论书原件和复印件、原始病历资料、社保管理站介绍信、鉴定申请书、申请人和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被鉴定人2张一寸近期彩色照片。   (二)市鉴定办经办人员审核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料,根据申请人填写的鉴定申请书、登记表,用工伤事故编号输入电脑程序,打印一式两份《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劳动能力鉴定通知书》,加盖市鉴定办公章及照片上加盖长条受理章。   (三)鉴定通知书一份交申请人,另一份与各管理站介绍信、鉴定申请书、申请人和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原鉴定结论书复印件装订在一起存档,原鉴定结论书另复印两份交申请人。   (四)申请人按鉴定通知书的要求,带上鉴定通知书所要求提供的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鉴定。
  • 1年后再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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